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告上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法院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小三自来水管网冲洗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旬老婚姻关系无效。近日,汉化婚原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名登法官说,记结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配妻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告上官司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
不久后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
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昨日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属无效婚姻。后来,
经查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在结婚登记时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