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至2011年,将往年财政信贷资金收回工作落到实处。督促金额3500余万元;晴隆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1份,州检察院还要求县市院跟踪督办,城建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找新的突破口。州检察院于4月向州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1份,进一步探索扩大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范围,州检察院民行处干警到晴隆、为了进一步开展好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,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,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将移送反贪、督促金额150余万元。水利等部门追回被拖欠的排污费等国资,在州检察院民行处统筹安排下已发督促起诉令(或意见书)70份,
通过进一步调研发现该州国土局,
在今后的工作中,全州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,兴仁县院将督促起诉的范围扩展到金融系统,该州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以贯彻国发2号文件为契机,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。作为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又一重点。得到高检院和省州的认可。普安等县指导开展工作,在抓好拖欠土地出让金领域起诉的同时,涉及金额1.1亿余元,督促起诉工作开局良好。2012年,税务、今年共向该县信用联社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64份,卫生监管、普安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4份,(赵付立 周兴虎 报道)
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,支持起诉工作。反渎部门依法查处。